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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18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、
2018-03-07 143 返回列表
 渝建〔2018〕83号
 

关于征集2018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
标准设计编制、修订项目的通知
 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两江新区、经开区、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、双桥经开区建管局,有关单位:
 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体系,提高建筑设计水平,根据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》(渝建发〔2017〕17号)规定和工作需要,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、修订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征集范围
  (一)申报编制的标准设计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、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,以提高建筑设计水平、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目的,重点围绕城乡智慧建设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、轨道交通、海绵城市、城市综合管廊、城市双修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、建筑产业现代化、节能与绿色建筑、绿色建材应用等内容进行申报;
  (二)对已不能满足设计、使用和发展要求的我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,可提出修订申请或废止的建议;
  (三)标准设计分为通用标准设计和推荐标准设计。通用标准设计是指技术相对成熟、相关标准规范完善,或为贯彻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而编制的工程建设构配件、制品或构造等通用设计文件;推荐标准设计是指为推广使用工程建设“四新”技术而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。各有关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申报时明确标准设计分类。
  二、申报对象
  (一)标准设计编制、修订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编制相应标准设计的能力。修订项目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提出,若由非主编单位提出,应说明原因;
  (二)各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。历年纳入编制、修订计划而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,对其申报数量将从严控制。
  三、征集方式
  申报单位需填写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、修订立项申请表》一式两份(详见附件),于2018年4月20日前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。
  四、工作要求
  (一)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设计编制、修订工作,对照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体系表(2017年版)》积极组织申报;
  (二)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、修订实行计划管理。市城乡建委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,研究提出2018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、修订计划,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可按程序组织编制和发布实施。
  (三)按照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市城乡建委将根据工作实际,安排一定工作经费支持通用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。
  五、联系方式
  联系人:廖可、黄仕安
  联系电话:63670289,63871182,63670808(传真)
  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  邮编:400014
  邮箱:2371070127@qq.com

  附件: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(修订)立项申请表
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8年2月27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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